智慧機械研發投抵
智慧機械研發投抵與投資抵減總覽
開發智慧機械設備,或是工廠導入智慧機械設備,相關產創條例條文有三條,分別為產創條例第10條,第10-1 條與第23-3條。三者間的抵減率與科目各有不同,請參閱下表。
 
1. 產創條例第10條,抵減率是15%,折抵上限是應納稅額的30% (研發創新產品、研發智慧機械設備)
2. 產創條例第10-1條,抵減率是5%,折抵上限是應納稅額的30% (導入智慧機械設備,或是5G 設備、應用系統)
3. 產創條例第23-3條,相關智慧機械資本支出、廠房等項目投入,可做為未分配盈餘減項。
上述合併的折抵上限是應納稅額的50%。
 智慧機械與5G 投資抵減法令依據
  
 
 
本辦法依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第六項規定訂定之。本辦法所稱智慧機械,指運用下列智慧技術元素之一,並具有其中一項智慧化功能者:
一、智慧技術元素:
(一)巨量資料:指規模巨大之資料,可藉由資料蒐集、數據儲存、資訊萃取、統計分析達到決策建議,創造創新價值。
(二)人工智慧:指電腦系統具有人類知識及行為,並具有學習、推理判斷以解決問題、記憶知識或了解人類自然語言之能力。
(三)物聯網:指網際網路、傳統電信網等資訊承載體,使所有能行使獨立功能之普通物體實現互聯互通之網路。
(四)機器人:指多功能單軸或多軸、全自動或半自動機械裝置,可透過程式化動作執行各種生產活動、提供服務或具備與人互動功能。
(五)精實管理:指藉由管理方法排除浪費,改善生產製造與服務流程,以提升生產效率及降低生產成本。
(六)數位化管理:指包含數位化軟體技術之製程管理、設備管理、生產管理、供應鏈管理、客戶關係管理。
(七)虛實整合:指將機械設備與生產製造程序透過虛擬、模擬或網路等軟體技術,進行實體與數位系統之溝通及互動。
(八)積層製造:指採用加法式製造,透過電腦輔助設計(ComputerAided Design, CAD )數據模型為基礎,以外加材料方式逐層堆疊,製造出產品輕量化、減少裝配件數量、節省時間成本,實現多種可應用性。
(九)感測器:指用於偵測環境中所產生事件或變化之裝置,並將訊息傳送至其他電子裝置。
 
 
二、智慧化功能:
(一)生產資訊可視化:指生產資訊可透過移動或顯示裝置實現數據整合及可視化管理。
(二)故障預測:指透過數據分析,事先預知機器異常,提前進行保養及維護,以降低機器故障之風險。
(三)精度補償:指針對設備所需產出之作動精度,進行動態誤差之控制補償。
(四)自動參數設定:指針對登錄製品資訊,可透過系統匯入該製品之製程參數,提升作業效率;或藉由製程參數記錄積累及分析,自動產生優化參數,提升製程品質。
(五)自動控制:指透過數位化資訊管理系統所收集之生產數據及回授訊號進行計算,並送出控制指令,使控制系統達自動調整之功能。
(六)自動排程:指將不同工作製程, 利用資料分析及演算法,自動產出生產排程。
(七)應用服務軟體:指提供設計、排程、管理、加工或檢測等服務,並具有智慧化之應用軟體。
(八)彈性生產:指因應少量多樣或排程調整之需要,可透過控制系統或其他軟硬體設備進行製程彈性調整之生產作業。
(九)混線生產:指能於單一條產線,生產不同款式或規格之產品。
 
 
 
智慧機械與5G的申請門檻是總經費投入購買相關設備100萬~10億, 以抵減率5%來算
製造業或是相關行業投入智慧設備的可抵所得稅額5萬~ 5000萬之間
 
 
 
智慧機械申請需要在主管機關規定時間內, 在工業局的網站申辦, 由工業局進行審查
申辦網址: 智慧機械或5G投資抵減申請系統
同時要在期限內將受理文件做為附件, 向國稅局申報 
 
 除依規定填寫申報外, 申報重點是智慧機械元素與功能需要各兼具其一
另外最好撰寫一智慧產線規劃書,  說明智慧製造並與申報系統中的各項智慧機械設備或5G設備發票能夠勾稽